原本希望
我是第99篇
猴子是第100篇
陈振航是第101篇
我的意思只是想表达一个传承
社会实践只是一个媒介
相互学习相互引导的媒介
作为队长
我非常重视这样一个问题
如此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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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-08-16 00:03
这个位置是你的
我的心里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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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-08-15 23:58
真的强烈感受到人数太少,包括做实践的时候,做博客的时候,都只有这么几个人在做。大家都有太多事情需要忙碌。就拿写文章,其他队伍每人一篇就是十几二十篇,而我们,要每人要写好几篇才能达到相同的数字。
不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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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-08-15 23:36
在我们社会实践快结束的时候,我们的事情被《今日早报》刊登了。算是媒体的一点小关注吧。通讯员是我。
但是报道出来之后,我觉得很诧异,因为他们并没有象我反映的那样,六成的人为原因使盲道不能继续使用,而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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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-08-15 22:56
在这次社会实践过程中我们发现,有一部分人为占道是因为店面装修等原因临时占道,按照杭州市的规定,这样的行为需要申请并审核,在规定时间内必须完成。否则也视为非法侵占盲道。
尽管现在这些规定事实上没有很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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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-08-15 22:36
在最早的规定中,盲道砖的颜色规定为中黄色。在之后的过程中,又出现了红色的提示砖,但仍以中黄色为主。而现在,盲道砖的颜色相当丰富,而且是越来越隐形,就是说盲道会根据路面本身的砖块颜色而使用那些颜色,就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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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-08-15 22:14
这次从家里回来之后就一心想把社会实践做完,于是每天顶着太阳在最热的时候往外面跑。要知道这么的弄真的很伤身体,而且又在那种饥饿的状态下高强度的行走。在这么走到第三天的时候,我原本想写一篇文章叫《奋战三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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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-08-15 21:53
在上塘高架下面看到过盲人走盲道,其他地方再也没有看到过,包括在维持近一个月的社会实践阶段。我相信其他人看到的概率也比较小。按照现在的趋势,形势,只会有越来越少的盲人愿意去走它。
在我们的课题论文中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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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-08-15 21:32
昨天在网上查资料,看到了《杭州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》的具体内容,在第八条第十六条明确规定,有私自占用,损毁或改变起用途的将处以200以上2000以下的罚款。而且即使公益事业需要占用的也必须向有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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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-08-15 13:58
我不知道我们是不是比较特殊的。可能课题并不新颖,但是象我们这么做社会实践的应该还是比较少的吧。我觉得我们最大的特殊是我们没有刻意让自己被关注。在我们最后确定的五百多张照片里没有一张出现了我们自己的身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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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-08-15 13:5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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